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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陕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 三支一扶 > 2017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含原陕西振兴计划)考试录用标准

2017陕西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含原陕西振兴计划)考试录用标准

2019-08-16 16:40:16

陕西教师招聘考试网

  由于陕西省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项目进行整合,统一考试、定向招聘、直接聘用,故2017年陕西振兴计划考试招考纳入到事业单位招考中, 故查看2017年陕西振兴计划考试的招考信息的同学可以查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其中,2017年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事业单位、即原宝鸡、咸阳、汉中、安康、商洛五市振兴计划考试录用标准已经公布,原文如下:

  4.确定考试总成绩

  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各市拟聘人员名单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本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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